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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企业QS认证申办流程、日程、费用

更新时间:2016-08-29      点击次数:2416

  QS是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使用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有关事项的公告》(总局2010年第34号公告),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以“企业食品生产许可”的拼音的缩写“QS”表示,并标注“生产许可”中文字样。

  QS食品生产许可证申办程序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按照下列程序申请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按照地域管辖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到所在地的市(地)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2.企业填写申请书,准备相关材料,然后报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3.接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通知后,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4.接受审查组对企业*条件和出厂检验能力的现场审查;

  5.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即可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其副本。

  工作日须知

  一、申请阶段

  15个工作日

  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含个体经营者),应按规定程序获取生产许可证。新建和新转产的食品企业,应当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省级、市(地)级质量技监部门在接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组成审查组,完成对申请书和资料等文件的审查。企业材料符合要求后,发给《食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20个工作日

  企业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从接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通知起,在20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二、审查阶段

  40个工作日

  企业的书面材料合格后,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规则,在40个工作日内,企业要接受审查组对企业*条件和出厂检验能力的现场审查。现场审查合格的企业,由审查组现场抽封样品。

  10个工作日(1)

  审查组或申请取证企业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将样品送达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10个工作日(2)

  经*条件审查和发证而符合发证条件的,地方质量技监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对审查报告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统一汇总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国家质检总局。

  10个工作日(3)

  国家质检总局收到省级质量技监部门上报的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准。

  三、发证阶段

  15个工作日

  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核批准后,省级质量技监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向符合发证条件的生产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其副本。

  许可证相关时间

  证书

  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不过5年。不同食品其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在相应的规范文件中规定。

  换证

  在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企业应向原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换证申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规定的申请程序进行审查换证。

  年审

  对食品生产许可证实行年审制度。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内,每满1年前的1个月内向所在地的市(地)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年审申请。年审工作由受理年审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实施。年审合格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在企业生产许可证的副本上签署年审意见。

  变更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食品原材料、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等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开发生产新种类食品的,应当在变化发生后的3个月内,向原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受理变更申请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审查企业是否仍然符合食品生产企业*条件的要求。

  企业名称发生变化时,应当在变更名称后3个月内向原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证更名申请。

  收费项目

  《食品生产许可证》收费包括审查费、公告费和产品质量检验费:

  (一)审查费:每个企业2200元,同一次审查时每增加一个申证单元增收440元;

  (二)公告费:每个申证单元400元;

  (三)产品检验费:由企业按国家收费标准向检验单位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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